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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anuary 18, 2007

食记
Food Is Indeed Heaven

幽幽鹿鸣/Yoyoluming

一个人的吃食习惯是在很小的时候形成的.一旦形成真的是终生难改.我甚至认为吃食是造成文化隔阂的一个主要原因.

几年前一对中西合壁的夫妻请我去家中作客.饭后拉开他们厨房的冰箱门找水喝,发现他们家的吃食是分层的.分属妻子的那层摆的是酱豆腐,松花蛋,红烧鸡脚鸡脖子...丈夫的专用区放的则是奶酪,蛋糕,冰啤酒...两人坦率地承认婚前婚后在文化上各自为对方作了太大调整和牺牲,在食物上是再不能退让啦.为了维系爱情,每周他们至少吃两顿对方做的晚餐...我说这不是挺好嘛,哪像我每天至少得吃顿米饭,而且准备一辈子恶习难改,吃着中餐勇往直前啦...

我刚到美国留学时,大禹还没治完水呐!那时来美国读书的大陆学生挺稀罕的.那琳琅满目的洋人超市里也不像今天又卖豆腐又卖姜的.我读书的地方是个小镇,唯一的一家中餐馆还是台湾人开的.系主任为了对第一个敢上门叫板学英美文学的中国人表示欢迎,特在那家中餐馆给我设宴接风.我在国内过的是饭不来喊饿,饭来了大张口的日子;接过厚重的菜单一看就傻啦.上边没一样我认得的菜.系主任见我怔怔地发呆,以为我犯了中国人事事由别人擎肘代劳的毛病,就给我点了个他的最爱---甜酸鸡.菜端上桌我又傻在那了.一块裹着面炸的肉饼子上血糊淋啦地浇着一片红,上边还撒着些去了皮的碎杏仁!那碗叫酸辣汤的东西更是难忘啊.

......

那年圣诞节学校放了假,百无聊赖之中突发奇想,开车去纽约吃顿正经的中餐!一路上,除了加油,怕那老爷车的发动机过热死在半道上而停了几次车外,一气连续开了近十四个小时.进了纽约城,早已过了晚饭时间.我看着地图七拐八拐地进了中国城,把车停在了一个小餐馆门前.又冷又饥地落了座,捏捏口袋里的瘪钱包,先要了碗大米小米稀饭.老板见我一副寒酸,知道是大陆来的穷学生,亲自给我端上碟腌酱黄瓜佐粥.我才喝了一口,泪水就下来了.就这么一口粥,一口咸菜,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吃完了那顿晚饭.人说鸟为食亡,我就这么着为了喝口热粥,大老远地跑到纽约当了回布谷鸟.

过去了这么多年,终于盼来了吃香的喝辣的年代!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怀念那没吃没喝的岁月里吃过的东西.我从小吃饭的速度就很快,外婆以前老嗔怪地说我前生是饿死鬼.可我的嘴之刁,对吃过的食物的记忆之好,常常连我自己都吃惊.而且我天生一副好胃口且自我修复能力极强.请看我年少时引以为荣的记录:

一顿吃下过两只济南魏家庄的烧鸡;那是从济南回北京时带去孝敬父母的,一没忍住就难以自控啦.火车还没到天津就只剩了骨头啦.那酱红的外皮,一拽脱骨的熟烂.吃在嘴里就一个香字,别的都不用提啦.孝敬的我买了天津狗不理包子偷梁换柱之.

一顿吃下过五斤熟牛肉;是回民的邻居因没钱放弃的按月供应物.外婆把肉洗净,整块放进大砂锅,加些葱姜蒜;花椒大料桂皮;糖盐料酒酱油水...细火慢炖了一下午.我本想吃口尝尝的,竟然自私地把一锅全家的奢宴转眼吃完啦.

一顿吃下过五屉拳头大的包子;在我吃完第一屉时外婆警告说这是全家的晚饭啊.我应着就忘了.本来就吃不饱还天天踢足球.整天除了暗恋班上一个小女生,心里就一个饿字.

一顿吃下过十四个红烧猪蹄;朋友请客.他太太的手艺肯定是在孙悟空大闹蟠桃会时乘乱从天厨偷来的.吃了一个连喊了三个香字,一大盘猪蹄就推到我面前了.他们以为我吃上五六个也就罢了.十四个全被收入腹中.害得我第二天痛不欲生地绝食啊.

我看电影活着里边那医生才吃了那么几个馒头就撑得翻了白眼,眼睁睁地让巩利的闺女死在了产床上真是扼腕顿足啊.我一次吃下过十一个馒头还能在足球场上飞奔呢!

俗话说人吃是为了活着,活着不是为了吃.可你走到哪看见最多的永远是餐馆.是不是可以这么说,那些盖世的英雄不是为吃活着,凡人都是为吃活着呢?比如我翻遍了资料就是找不到有关雷锋喜欢或者吃过的东西的记载.我也可以负责地告诉你,我成长年代里的楷模焦裕录呀,王国福呀都是不吃东西的.而且但凡被吹得近乎半仙的人中豪杰都不怎么吃东西.除了他们之外,真正热爱生活的人必然喜欢吃.因为吃是人的第一要事.又会吃又会做的更是人间的极品.一个人对生活的爱看他/她对吃食的态度便一目了然.一个爱吃的人很难与一个厌食的人成为好朋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么.由爱吃升级到吃出品味,一个人就修炼成功啦.

我的朋友都是一个赛一个的老饕.记得那年我们几个走进上海衡山路的一家酒巴,每人要了份德国香肠,酸菜加啤酒.金发碧眼的女侍还没上完菜,一个饿鬼已经吃完啦.有副好肠胃真是没白活一场.每次我遇见比我还厉害的食客心里都只有敬仰.

当然啦,吃出水平,吃出健美更是事半功倍的好事啊.美食真的可以使人活得更开心!

Chicago
200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