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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March 11, 2007

买黄金,吃活鱼,判死刑
News Analysis

幽幽鹿鸣/Yoyoluming


这是今天同时看到的三条来自国内的相关新闻.

先说说与黄金有关的一条消息.今年春节期间广州人买了将近八吨黄金制品.二百来块钱一克的黄金买了八吨!这可不是勒着裤带买回家来然后全家人大眼瞪小眼望梅止渴过节用的.无论这背后的动机是什么,这是购买力的具体表现.

纯金对人的诱惑力特大.好像藏金是爱钱到了极至后的主攻目标.我最喜欢听上海老太婆说"侬去割(ga)金子勿啦?!"那种张扬和喜形于色.

黄金制品的确比铜啊铝的东西耐看,再有就是掂在手里分量; 还有那颜色带给你一种尊贵的感觉.黄澄澄的一串往脖子上一套,耳朵上一挂,手指上一戴;那种沉甸甸的感觉;那种耀目的惹眼;那种地位的象征和不言自明的价值...于是就有人专门把牙拔掉镶上金牙,还会有人坐到富丽堂皇的高档餐馆里喝上一碗加了金箔的什么汤;我很小的时候住家附近原来是个什么人的坟地.据说他的头被砍掉后去向不明(这砍头的也真损,你就给人家个全尸!),家人只好请人做个金头给他安上下葬.那时太小不懂金子的价值,但一颗金头常出现在梦中,让我从小就对金子有种说不出的怪怪的感觉.据说以前罗马尼亚的独裁骑獒赛撕裤连厕所都是金子的.一个这么喜欢金子的人,真该在毙掉他时用金子弹给他送个行!

我见过一位对黄金有特殊偏爱的人.小手指粗的链子挂在脖子上,两只手上还各套着几个金戒指;的确是够派头.就是不知道天天戴着那么沉的东西会不会压出刭椎病来.俗话说"箩卜白菜各有所爱."有那闲钱和爱好,买来享用就是, 绝对不关别人甚事.

这第二条是迟到的消息.北京市场上最近查出鱼贩子在水中加了种新产品叫甚"鱼浮灵",而且发现此物的铅,砷超标数百倍!加了这东西,那鱼是想死都死不了,于是购买者踊跃,一尾尾鲜活的鱼就被提回家中烹成了餐桌上的美食.这条消息要是春节前发出来,那"年年有余"估计就得用其他菜肴替代了.过去在生活极度困苦的农村为了过年讨个吉利,往往是在木雕的鱼身上浇上些汤汁端上过年的桌子.想想这种所谓的生活都有种撕心的疼痛.但话说回来,那会的人能被饿死,可是没有因为吃了"鱼浮灵"被毒死的.有时想想人连活着都要付出代价,这真是一种无奈.

最后一条消息是今后被判死刑的犯人在临刑前再不会被五花大绑,游街示众了.中国终于从五马分尸;株连九族;凌迟;割了喉咙塞上泡沫塑料消音的野蛮时代走了出来.给罪有应得的犯人做人的尊严是人性的体现.一个不尊重人的政权得不到人民的尊重,也得不到国际社会的尊重.此举一定会得到全世界的赞同.

我曾参加过几回公审公判大会.罪不该死的死了,罪不该判的判了.那是一个政权对平民百姓的震慑和威力的表现而不是司法和公正的体现.高兴今天中国的司法制度又朝前迈出了一步(再议论下去就像社论啦).

有这第三条消息垫底,再回到前边的一,二条消息.那购买黄金的人里如果有贪官污吏,使用公款,贿款,罪大恶极被判了极刑(不会吧!),也不用担心嘴里堵着什么,被五花大绑奔赴刑场了.那草菅人命的鱼贩子要是被抓了估计轻罚不了.要是万一被判处极刑,也不用担心先受尽折磨再屈辱地死去了.不游街示众,不屈打成招,不侮辱尸体是政府的新承诺.当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很难做到了.既然发达国家都没做到,自然应给中国一个实践,实施过程.法要服人,千万不能搞"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

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了,中国人才能告慰老庄在天之灵.

2007-3-11